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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明朝开始第二次工业革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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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实行 (4 / 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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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对于金额够不上死刑的,朱棣只给他们两个选择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,按照大明律对官员贪污的处理办法,进行适当的处置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,朱棣也想过,把他们编入死刑犯的手下干活,仿照死刑犯的政策,反贪金额十倍,如果够了,那就可以一笔勾销。而同时这个金额的20%也计入组长的赎罪金额里面,

        比如一个组的组长需要的“买命钱”是一千两。那如果他几个手下独立查出来的金额是五百两,那这时候五百两的20%,也就是一百两,可以计入组长的赎罪金额里面,那么组长就只需要自己再查出来九百两就安全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朱棣相信,这样一套组合拳下去,一定会拉出来一只只特别有战斗力的队伍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考虑完这些,朱棣回过神来。把自己写的规划递给魏忠和周赐,让他们先熟悉熟悉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里面有好多东西都是需要自己的行政办公室去一一落实的。不过得益于之前的行政改革。目前朱棣对下面的管理更加明确。一些政策实行起来也比较方便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下面诸多架构中增加一个反贪局的机构。有任何事情,直接向朱棣的行政办公室汇报,朱棣会看情况处理,而情节严重或者涉案金额大于六十两的,直接当面向朱棣汇报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以说目前这个组织直接向朱棣负责。虽然给自己又找了点事。但是朱棣还是觉得值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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