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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顺1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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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五六章 毛遂自荐 (5 / 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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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而刘钰的建议是,既要借用民间资本分担统治南洋的花费,又要尽可能保证按股分红讲诚信——皇帝若不想讲诚信的成本极低,在英国可能会被资产阶级摁着头让他知道不讲诚信的下场,但在大顺几乎零成本。
刘钰的意思还是“站在皇帝的利益上”,便说将来想不讲诚信、赖账不分红、或者直接没为官有,都行。但这是一锤子买卖,不要万不得已的时候,最好不要用。
前期嘛,最好还是借着对日贸易公司打下的信誉基础,讲点诚信。账目尽可能弄清楚,该分红分红,该怎么办就怎么办。
既说荷兰东印度公司那么多大股东,最终还是一个十七人的董事会负责一切,大顺这边也可以用类似的手段。
至少,用于前期过度。
大股东只有一些知情权,却没有决策权,决策权还是在朝廷手里。
关于这一点,还是有一定的可能的,靠的就是刘钰这些年的信誉,或者说刘钰所代表的皇家在海商群体中树立起来的信誉。
信誉这东西,很脆弱,很容易碎。
不过暂时来看,这信誉还能凑合用。
加上这些年在如威海、松江等地培养出的参股商业氛围,用来短期过渡是绝无问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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