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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顺1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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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07章 南洋大开发(二) (4 / 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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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起纯粹追求高利润的强迫种植制,大顺最熟悉的土地税制度才是最适合大顺的。
也只有这样,才能以最快的速度,完成南洋村社的解体。
用一种加速的方式,使得村社的村长之类,抢占公地,成为第一批地主。
同时因为大顺这边根本不缺人,所以还要考虑怎么让南洋容纳巨量的人口。
那么顺理成章地,这种种植园制度也就成了最优解。
南洋值钱的、可以获利的咖啡、可可、橡胶、棕榈、椰子、棉花、靛草、茜草等等,不要用强迫种植制。
而是任由原来的村社按照之前的传统,该种大米的种大米,他们愿意种啥就种啥,朝廷根本不管。
按时候交亩税就是。
这些值钱的作物,交由大顺资本组织的种植园来种。
当然,已经确定要做基本盘、要进行激烈土改、要彻底把教士贵族阶层一扫而空的万丹地区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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