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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历四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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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 胎动 (3 / 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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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民户之火耗归公,乃官府于税赋方面降低民户压力之善法,与租佃他地田土由他地卫所所行之代收之法,对象不同,自不可同日而语。代收之法,亦不可废止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自本年秋税而始,军户之田土,军功、抚恤、军田、军租田所获粮食、及桑、茧、丝皆不得出售私人,由府库、及即将成立之常平仓和丝绸专卖局平价收购。有敢将规定产出贩卖私人者,定当严惩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军户分得之外乡土地,除签署代收协议外,亦可以提前签署代卖协议,收获由当地佃户在卫所的监督下直接出售给府库、常平仓及丝麻专卖局,按照收获所得到千户所领取租金,不必缴纳工本费用,每年夏秋粮税征集完毕之十月和转年二月即可领取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洋洋洒洒的读了大半天,金百户原本也是不识字的,后来在军中学了一些,负伤退伍下来又到培训班学习了几个月,再加上这段时间的积累,总算是磕磕巴巴的把政令告示读完了。不过一想到那些只能让卫所的吏员去读的同侪们,他还是有些沾沾自喜的,至少他现在认识字,也能自行宣读文告,日后升迁自然也容易许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金百户,这是啥意思啊,又是不可废,又是平价收购,还什么专卖,你给咱大伙讲讲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就是,就是,听得迷迷糊糊的,回了家不好交代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跟你媳妇交代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去,去,去,跟俺爹俺娘交代,谁跟你似的,怕媳妇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哄堂大笑之中,金百户扫了一眼院子里的这群文盲,不由得叹了口气,其实他最初也只是勉强读了下来,还是千户所的掌印千户专门花了一整天给他们把每一条都讲明白了,才让他们这些百户回到镇子上宣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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