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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滚教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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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贝斯 (7 / 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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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舞会上的表演并非预先排练好的,而是学生们随机即兴演出,也并不限制时间,如果你脸皮够厚,一直霸占舞台直到舞会结束也是可以的,只要承受的住下面观众的起哄。

        罗杰当然不会这么做,但一段贝斯solo,并不能确保自己赢得与吉姆的赌约,至少在乐器和唱歌上都要压制住对方,才能保证稳赢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者说,以绝大多数路人观众的水平而言,唱歌比乐器重要太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无论是这具身体的前任,还是现在的罗杰,都不喜欢那个家伙,但不得不承认的是,吉姆在音乐上的天赋也非常高,尤其是一手吉他solo,在usc混合高中里,赢得了不少的粉丝。

        罗杰的贝斯水平并不比对方的吉他低,反而还要高出一些,唱功也半斤八两,只是风格不同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由于乐器本身的限制,在单人表演中,贝斯无论是受欢迎程度,还是弹唱配合,都要比吉他差太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是弹唱,以控制节奏为核心的贝斯,不像吉他那样不需要费多少心思,很难专注于唱歌本身,容易打乱节奏,所以在大多数主唱兼任某种乐器的乐队中,通常都是吉他手。

        贝斯手做主唱的乐队当然也有不少,比如大名鼎鼎的保罗.麦卡特尼,披头士乐队的灵魂人物,与列侬共同担任乐队的主唱。

        但那除了天赋之外,还需要大量的练习,现在的罗杰,虽然贝斯水平和唱功都不错,但却还做不到一心二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另一方面,若是选好合适的歌曲,贝斯solo会很好听,不会比任何乐器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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