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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滚教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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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2章 翻唱授权 (2 / 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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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我想得到你们一首歌的翻唱授权,不知道版权在不在你们手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布拉德利-爱德华开门见山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,说道:“《》,这首歌我很喜欢,想要加入到我的下一张专辑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个要求有些出乎罗杰的意料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想想对方的风格,也就理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布拉德利-爱德华的曲风,有点融合了乡村、民谣的风格,很喜欢唱一些抒情曲风的摇滚。

        《》,无疑是很符合这种人口味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这是一首迷幻摇滚,但曲风很接近,改编起来难度不大。

        罗杰没有立刻做出回应,而是在记忆中搜索着这方面的资料。

        按照北美的法律,翻唱歌曲也是需要取得版权所有者授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一首歌的版权分为两个部分,词曲版权,以及歌曲版权。

        后者是词曲版权所有者,授予某人或者指定的某个团体该歌曲的表演权,经过表演(唱歌和演奏等等),由此衍生出来的版权,法律上的定义称为“表演者权”,一般俗称为歌曲版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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