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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滚教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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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0章 插个眼 (2 / 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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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每当唱片行业出现大的变革,例如cd技术、数字唱片技术,乃至于未来的流媒体版权谈判等等,手中掌握的版权越多,才能在谈判时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才是版权对于一家唱片公司最大的价值所在,而不仅仅只是授权收入。

        唱片发行部分,除了公司自己的艺人,以及几支和罗杰三人关系较近的乐队之外,几乎拿不到什么大牌明星的唱片合约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,mad唱片发展得再怎么迅速,归根结底,也只是一家小公司,和华纳、环球这样的巨头相提并论,公司内压根没人敢这么想,就算是理想,这个理想也太过于不现实了点。

        就算是和rca这样的一线大厂相比起来,mad唱片的市场份额也显得十分可怜,在所有主流唱片公司当中只能算作是二线,而且还不是二线中的第一梯队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这一部分,罗杰对公司的要求是,采取自己培养大牌明星的策略,雷蒙娜-拉维尼的商业潜力稍显差了点,但最起码也是一个能带来稳定收益的二线明星。

        【ac-130】则完全具备当红一线的潜力,如今已经展露出了这样的苗头,可以视为mad唱片未来几年的顶梁柱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在mad唱片手中,还掌握着泰勒-斯威夫特这张王牌,与其花费巨大的代价,从别的唱片公司手中挖角,还不如将资源集中在乡村小天后身上,回报率绝对能够让任何一位投资者感到满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潜力新秀的签约和培养方面,mad唱片也采取了主流唱片公司一贯的策略,广撒网。

        管你能不能红,先签上一份十几二十年的长约再说。

        合约中的分成条款,必然是最为苛刻的那一档,并且版权必须大部分归公司所有,就连是否发行专辑、发行数量多少、何时举办巡演等等,所有的主动权都必须掌握在公司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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